酒駕罰鍰問題已服完勞務役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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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在99/5/30騎機車酒駕,
開庭時跟法官說真的沒錢可繳,
法官判服100小時勞動役,當時我父親接受了勞動役,
也早已服完100小時勞動役了,
但他卻在101/4/6收到監理站的通知書,
告知他尚欠34700元的罰鍰?
通知書上寫罰45000元服役每小時103元*100小時=10300元
所以45000-10300=34700,我父親還要繳三萬多塊的錢
如果5月幾號之前沒繳的話,就要強制執行?!
我父親現在已經在是重大傷病了(洗腎+眼睛看不見)
也沒在工作了,請問如果真的沒錢可繳的話怎麼辦呢?
為什麼這張通知單會在兩年後才出線呢?何謂強制執行呢?
如果這筆錢沒有去繳的話,會不會double呢?
已更新項目:
Goro-Shigeno 大大:謝謝您的回答,但當初就是因為沒錢繳,所以才會告知法官,而法官才會判100小時不是嗎?當初也沒說要繳後續的錢呀!我父親現在也沒有收入,更沒有財產,有的只是殘障補助每月4,700元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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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4-11
板大父親應該是被判緩起訴
若以現行的規定
緩起訴勞役 可以依小時數乘以工資折抵紅單罰款
所以才會有板大所列之算式
如果沒錢可繳 就看板大父親有何相關資產來抵扣
(補助金類型除外)
若無 可能會以年息5%來計算利息 但不會有加倍的問題
而強制執行 就是透過法律程序扣抵或拍賣板大父親資產
至於為何兩年後出現 理論是因為 監理所再等不到版大父親繳費
會移送行政執行署 而該單位會依案件先後處理
有時案件太多 就會有DELAY的狀況
2012-04-18 18:28:35 補充:
有的只是殘障補助每月4,700元而已= ="
---這個錢是扣不到的
板大父親是跟法官說
但法官沒有義務要告訴行政執行署
而若相關單位不執行相關狀況
會有瀆職之嫌
所以 除非法律修改 不然這些手續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