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對方不肯和解如何是好?求20點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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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酒測值0.74公共危險罪以達公共危險標準也知道這條跑不掉現況是我與對方相撞導致對方的車輛半毀人看起來還好我開的條件是收購他的車輛殘值差不多42~45萬加上精神賠償45萬解決對方答應後來反悔但是考量到對方汽車放置保養廠的管理費與精神賠償決定賠償55萬併收購他的車輛對方不答應最後對方要求的金額高達72萬我無力償還他車新車值65萬但他是09年的車折舊以後因該也不是這種價位對方是說55萬車價(收購後)其他是精神賠償醫療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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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avatarAndy2011-04-06
你好新竹曾老師回答你的問題:小弟我酒測值0.74公共危險罪以達公共危險標準也知道這條跑不掉>>>再次呼籲酒醉不開車>>>刑法第185-3條(醉態駕駛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況是我與對方相撞導致對方的車輛半毀人看起來還好我開的條件是收購他的車輛殘值差不多42~45萬加上精神賠償45萬解決對方答應後來反悔但是考量到對��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4-09
看來就只有請求法官讓你可以分期付款來付清賠款外,沒有別的方法了。
Irma avatarIrma2011-04-07
我們談到最後的價位是72萬我已答應已經找到人願意以18萬收購車輛以72萬達成和解收購他的車但對方宣稱車輛已售出不願提供賣車金額那這樣我是要怎麼跟他和解修也不用修了我目前已經向交通大隊申請對方的住址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時間上可能會拖很久這樣的話我是該怎麼跟他談難道任由他想怎樣就怎樣?我目前是酒駕公共危險罪對方可以告我傷害想和解可是一直達不成共識事故事我全責他們人員看起來行走自如...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