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與過失傷害的調解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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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的凌晨,因為朋友生日喝了大概600毫升的啤酒我騎乘機車直行主要幹道的時候因為後方朋友被紅綠燈擋住,所以我看了後照鏡準備在前方巷子口的便利商店停下來買點貢品(因為要去烘爐地拜拜)順便等我朋友但前方巷子突然有機車衝出來因為距離的關係,我連煞車都來不急按就撞上去了當下是由我方後面來車的朋友打電話報警的對方乘客女性住院開刀還住單人病房接近一個月的時間!!對方駕駛也手骨折我多處擦傷+腦震盪我方乘客蜂窩性組織炎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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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5-31
看完你的案例..基本上錯就錯在你酒駕..對方當然態度很硬..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不是你說意識清楚法官就會相信你的..你已經涉及公共危險罪..這是屬於公訴罪..所以不用對方告..你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了..不過這部分也許只需要罰錢..至於過失傷害..就要看對方是否要提告了..告了之後我想對方還會請求刑事並民事賠償..所以盡你最大的誠意跟對方和解吧..對你有利的是有..但是對方的過錯也只要於從巷子出來並末減速..但是你就不同了..對方可以一口咬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