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有哪些科?希望有大分類與小分類~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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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稱為"醫院",需要具備哪些科目的診間?
必須具備甚麼條件,才可以有醫院營業照?
醫院看診的科目有哪些?分哪幾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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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0-06-04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 2 條 醫療機構分類如下:
一 醫院:
(一) 綜合醫院:指從事內科、外科、小兒科、婦產科、麻醉科、放射線科等六科以上診療業務,每科均有專科醫師,且病床在一○○張以上之醫院。
(二) 醫院:指從事一科或數科診療業務,每科均有專科醫師之醫院。
(三) 專科醫院:指專門從事特定範圍診療業務之醫院。
(四) 慢性醫院:指從事平均住院日在三十日以上之長期住院病人診療業務之醫院。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所設慢性病房,亦屬之。
(五) 精神科醫院:指從事精神科診療業務之醫院。
(六) 中醫醫院:指從中醫診療業務之醫院。
(七) 牙醫醫院:指從牙醫診療業務之醫院。
二 診所:
(一) 專科診所:指從事專科診療業務之診所。
(二) 一般診所:指從事一般診療業務之診所。
(三) 中醫診所:指從事中醫診療業務之診所。
(四) 牙醫診所:指從事牙醫診療業務之診所。
三 其他醫療機構:
(一) 捐血機構:指從事採集捐血人血液,並供應醫療用血之醫療機構。
(二) 病理機構:指專門從事解剖病理或臨床病理業務之醫療機構。
(三) 其他:指從事其他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而由醫師辦理醫療保健業務之機構。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類別→衛生福利法規→醫政目
http://law.moj.gov.tw/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