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我錢可以占為己有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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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tle前一陣子看到新聞,有銀行一時糊塗,多給民眾錢,民眾之後打死不還,請問業者有辦法依循法律途徑追訴嗎???追訴的話那方面勝算大??many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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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0-12-13
愚見供參:民法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刑法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民法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12-16
此類案件在高院已有判例通常係以消極性詐欺成罪
Edith avatarEdith2010-12-16
一發現銀行多給就應該馬上歸還雖然銀行也有錯但不是屬於自己的錢就不應該拿如果要依循法律途徑追訴銀行勝算會較大希望我的看法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