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帳戶借人後過了8ㄍ月~....收到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詐欺罪)去開庭一看才知道有人被騙ㄌ18萬.....~!!1.我不認識跟我借帳戶的那ㄍ人~他是我朋友的朋友~...........我沒有他的任何聯絡方式&電話.....我朋友現在也找不到他了!!他說他兩天後匯把簿子拿到我們遇到到火鍋店(因為是朋友開的).....我問他說:如果他沒還我怎麼辦~他說哪就直接去報遺失就可以ㄌ~我想想也對~就借他了!!因為那帳戶是薪資轉帳用的~他說只借2天~我想說反正放著也沒在用~就借他了...!!(我平常沒在跑銀行...也沒在用帳簿~是因為公司要求我才去辦那個戶頭的~)2.我沒收到任何錢或禮物........!!3.18萬也不是我領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誰被騙!!也不知道他是為什麼被騙~4.他兩天後沒還我~我也沒去報遺失....直到公司要領薪水前一天我才去報遺失(因為我怕我的薪水被他領走~....
銀行帳戶借人後~....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詐欺罪)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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