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務車車禍撞到人~但事後卻已離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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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為A股份有限公司的員工,擔任公司業務代表之職務。某日甲於上班時間駕駛公司的公務車外出,代表公司處理事務,然於其返回公司的途中,不慎將路人乙撞傷,甲於是將乙送往醫院醫治,並留下名片後離去。乙住院一週傷癒出院後,欲與甲協商賠償事宜,因此至A公司尋甲,未料A公司的接待人員告知乙甲已離職。乙因而向A公司的人事部門索取甲的地址及電話,但遭該公司人事部職員以公司人事資料不便外洩為由,拒絕乙的要求。試問此時乙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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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6-24
這個甲在上班期間肇事車禍讓乙方受到身體傷害屬於業務過失傷害乙方甲方公司知道離職訊息的話就表示甲方惡意明顯逃避公共危險罪及業務過失傷害罪罪名及惡意逃避不面對賠償乙方相關費用及刑責跟甲方公司沒有關係這是屬於甲方個人在外工作時造成的車禍事件個人行為...Showmore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6-25
有警察筆錄.業務過失.個人公司連帶責任去跟警察提告6個月內.快
Sandy avatarSandy2012-06-25
可從民法188僱用人的中間責任來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