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民事庭討薪資,卻缺存證信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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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碰到一生難得一見的惡人雇主,包括多位同事在內都被欠了n個月薪水。
為了辦理薪資墊償要先有支付命令,被雇主異議後現在準備要開民事庭了,卻
發覺在寫支付命令聲請狀時忽略存證信函的重要性,在今日與同事開會討論時
被提議要趕快補寄存證信函作民事訴訟用,但現在申請對目前這一庭有用嗎?
(我還有其他證據能說明他欠薪)

先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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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09-09-09
當初發支付命令已可被解釋成催告行為,現應不需再重寄存證信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9-09
函才是
Lily avatarLily2009-09-13
喔喔,感謝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9-15
要看存證信函的目的,不見得需要補寄存證信函。
Gary avatarGary2009-09-19
查到了,我同事是發函終止僱傭契約,而我是提前自願離職的
看樣子是不用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