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AQ

開車迴轉跟酒駕發生車禍

Daph Bay#酒駕

我是要迴轉的時候跟騎摩托車發生擦撞,騎摩托車他是有喝酒也超過酒測值,當天有做筆錄但是是先做對方公共危險罪的筆錄,隔天才做車禍的筆錄,那我想請問因為當天我是在雙黃線的缺口迴轉不是在雙黃線上而且兩邊是巷子,當時發生車禍時我的車頭已經在對面車道一半以上的位子.他就從我車頭的位子擦撞過來滑出去,發生後有移動到車子,我們是在醫院的時候警察才來的,請問這樣以後會對我不利嗎?要賠償他什麼嗎?1.有做筆錄2.車子警察有照相(不是在事故現場)Update:當時我做迴轉時已經到了對面車道一半,當我看到摩托車時我有停下來,因為摩托車的車速很快他連煞車都沒有就撞上我,照現場來說應該是他撞我的車,這樣也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嗎?Update 2:做筆錄時我有提出,當時看到機車時我有踩煞車,車子有停下來時速是零,可是機車車速很快還是撞上來

網友回覆 3

  1. Anthony

    請問這樣以後會對我不利嗎?依你所述,車禍肇責依路權而定,我方是轉彎車為肇事主因,對方是肇事次因。對方酒駕不是肇事因素,但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函送地檢署,是由檢察官依法主動加以偵查追訴。。 要賠償他什麼嗎?對方的醫療費用,可以協助對方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 健保醫療費2. 急救費用3. 合理交通費4. 看護費用5. 殘廢給付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對方還可依肇責比例向我方要求以下的賠償:相對的,我方也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供你參考。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這方面可請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協助處理。 1. 看護費用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3. 後續醫療費4. 精神賠償5. 財產損失6. 其他損失 雙方依上述的求償內容,將求償明細以及相關依據備妥,在合理範圍內賠付給另一方,並到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 如果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除非是在不得以的狀況下,才會走訴訟,上法院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加害者在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民事上的侵權損害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 有不懂的在問我,祝你順利 加油~!! 2010-06-03 17:02:10 補充:*這樣也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嗎? 主要是我方做筆錄時,有提出嗎?  另建議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 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2. Oliver

    只能說你違規迴轉就是錯才造成車禍屬民事 對方酒駕為刑事公訴 如民事方面無法和解 談不攏對方獅子大開口 法庭見你認為是對方喝酒喪失反應能力造成車禍 但你本身違規迴轉在先 不然也不會車禍阿 對方酒駕有它本身該付得刑責 你也會有相關罰責 法官會做公平的處分的............基本上你本人只有違反交通規則肇事 而對方是違反公共危險肇事刑事公訴罪 在這方面你比較有優勢

  3. Puput

    依肇事責任來說閣下為肇事主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為次因甚至無肇責對方酒駕並不影響肇責所以民事部份也是你需負擔比較大部分假如有保第3責任險催促你的保險公司趕緊做和解的動作免的衍生出刑事問題如果只有強制險也是一樣,只是要換你自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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