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平交道的法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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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因為現在平交道法規好像又有更改,
所以想問問,
如果是再2012.5.8以前
闖平交道,沒有肇事,如何處法?
闖平交道,有肇事,如何處法?
當場攔下開單,跟錄影舉發,有何不同?
如果是再2012.5.9以後
闖平交道,沒有肇事,如何處法?
闖平交道,有肇事,如何處法?
當場攔下開單,跟錄影舉發,有何不同?
如果是被舉發,要多久時間才會知道?
要如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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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Jacky2012-05-13
闖越平交道,如何處罰,在2012.05.08前後,並無不同,故一併說明。
闖越平交道之罰則,規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
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依此條例規定
闖越平交道、未肇事: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闖越平交道、肇事: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且吊銷駕駛執照。
當場攔下開單與錄影舉發,在罰則上並無不同,只是取締的方式差別而以,錄影舉發通常是該平交道周邊,無適當可供員警值勤取締的場所,所以會改由在高處架設錄影機取締,或是遭檢舉達人拍攝畫面後檢舉。
被舉發後多久會知道?這不一定
可上電子公路監理網,輸入身份證字號即可查詢是否有違規罰緩未繳
網址:https://www.mvdis.gov.tw/wps/por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