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61台再186號判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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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台再186判例框定關於民訴254及401條的繼受人之範圍

若訴訟標的為物權關係且第三人受讓訴訟標的物,則第三人為此之特定繼受人

問題是,若訴訟標的為債權關係,且受讓訴訟標的法律關係,是不是此之繼受人呢?

光看判例:「倘以此項對人關係為訴訟標的,必繼受該法律關係中之權利或義務人始足當
之,同法第254條第一項亦指此項特定繼受人而言…」好像是繼受人

不過書上的寫法看起來是這種情形不算繼受人,所以來請教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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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7-06-20
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就跟61台再186無關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6-21
其實我不太懂你的問題
Iris avatarIris2017-06-23
61台再186的前提是受讓訴訟標的物 再進而區分受讓的
原因是物權還是債券
Yuri avatarYuri2017-06-25
你很像搞錯了 物權債券所針對的點
債權
Joe avatarJoe2017-06-26
是。
實務見解就是將實體法律關係對應到既判力主觀擴張範圍,
賣標的物所有權這個債權,要在訴訟繫屬中發生當事人恆定
屬中為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若是物權性質的訴訟標的,像
訴訟繫屬中移轉該標的物所有權(並且在訴訟中判斷第三人
是否善意取得作為實體權利和訴訟結果的調合,這也是部分
學說堅持訴訟繫屬中需要以訴訟繫屬登記防止第三人善意取
得的原因)
不過這些僅是實務和部分學說的操作方式,邱派有另外的處
理方法。
Hedy avatarHedy2017-06-30
若是債權訴訟標的,像是民法第348條出賣人交付並移轉買
(法定訴訟擔當)和判決確定後既判力擴張,就是要在訴訟繫
是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就必須要在
Linda avatarLinda2017-07-04
許仕宦的意思我記得是不區分一律及於第三人,並透過
通知來保障,不過我記得就算是邱派也只有他衝這麼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