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中騎車時與計程車在十字路口擦撞(我手受傷對方沒事)我確定我是綠燈但是司機說他也是綠燈....事後30天後我去領事故初步研判表上面寫雙方皆有涉嫌違反號誌管理但是沒理由雙方同時都是綠燈阿..(當時是十字路口我往南向北計程車往西向南)所以到底是真的是紅綠燈出問題還是交通大隊沒調監視錄影就單純只靠筆錄來研判...現在車修好了加醫藥費2萬多對方說他車門及輪框花了1萬多若是要理賠雙方會如何理賠呢?事情已經經過1個月多了若我想申請�
關於事故研判表及後續求專人解答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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