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月過馬路十倍車撞,住一個多月院費用花費8萬多元,初判表載明過失都在對
方那邊,後來陸續有動刀及其他醫療治療(均為車禍造成),花費醫療費用約24萬
,因為和解一直談不成所以對方一直沒賠償,想請問日後若提起告訴,請問這加總
約32萬的利息損失是可以求償的嗎?
還有若可以求償是以幾%的利息來求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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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那邊,後來陸續有動刀及其他醫療治療(均為車禍造成),花費醫療費用約24萬
,因為和解一直談不成所以對方一直沒賠償,想請問日後若提起告訴,請問這加總
約32萬的利息損失是可以求償的嗎?
還有若可以求償是以幾%的利息來求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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