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底因被我母親家暴而離家住我男友家,在我男友家住了兩、三個禮拜,在這期間我父母親一直想連絡我,我因為擔心被帶回而對於父母親的訊息已讀不回,我在這期間也有申請保護令以及對我父母提告,因為擔心我男友和其家人受到我父母的騷擾,然後因我申請的保護令以及告訴書上有顯示我男友的地址,我母親在2/24(五)帶著我外婆和我兩個舅舅以及當地派出所警員,來到我男友家把我帶回,在這期間,我母親有報案說我是失蹤人口,現在我有想
關於保護令&和誘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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