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要保人暨被保險人甲,向乙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約定保險金額為新台幣500萬元,並以其父丙為受益人。甲於承保期間內,因騎乘機車在中山高速公路上,遭同向在後行駛之汽車撞及,致頭部外傷死亡。丙向乙請求給付保險金,乙則拒絕給付,並提出下列抗辯。請分析其抗辯有無理由?1. 甲將機車騎上高速公路,係嚴重違反交通規則之行為,其因而為他車撞及死亡,乃屬預料中事,實與自殺無異,且其行為有違最大善意原則,乙就此種故意致��
關於保險法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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