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借據法律效用? 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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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女朋友的爸爸有借人家一筆錢,但是爸爸近這幾天過世了,他有立借據,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法律效用可以要回這筆錢,借據內容如下:

借據

本人OOO於民國95年3月1日向OOO借款新台幣XXX萬元整

特立此據為憑

立據人OOO(蓋章)

中華民國95年3月1日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用可以要追朔這筆金額嗎?

小弟很急拜託大家幫幫忙阿...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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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09-06-11
理論:可以 實際:對方存心想賴的話 本借據的證明力很弱
Faithe avatarFaithe2009-06-13
找一下當初是用什麼方法交付的 靠轉帳或有收據最好
Ivy avatarIvy2009-06-18
當初是提領現金給他的..有看到交易明細表..
George avatarGeorge2009-06-22
當然可以 但要證明款項已交付給借款人
或是請借款人先還點利息或款項 間接讓他承認債務
Mary avatarMary2009-06-25
借據數目很多的話 就請個好律師 問問吧
Irma avatarIrma2009-06-29
爸爸是慢慢借給他的,後面一次累積寫借據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09-07-01
這樣有用嗎?有交易明細表,怕對方不承認ˊˋ...
Dora avatarDora2009-07-04
不是說提現金給他的嗎? 有轉帳明細表 當然ok
Robert avatarRobert2009-07-05
交易明細表只能證明你有領錢 不能證明有交付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7-06
明細表是領出錢來再交給他的@@ 沒轉帳記錄ˊ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