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然汙辱罪~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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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ORZ,
我跟好朋友的女友吵架,在對方的無名網誌留言罵她
雖然不是指名道姓 不過是公開非悄悄話 所以對方去警局告我公然汙辱罪(妨害名譽)
之後警局寄了通知書請我去警局應訊 我想問的是 後來我如果和當事人
也就是提告者私下和好了 也同意一同去撤銷告訴 就能撤銷嗎
因為我私下找承辦警員談的時候 他一直說不行
頂多就來警局簽和解書 然後獲得不起訴處份
可是~~明明這是告訴乃論罪 是可以撤銷的 跟 獲得不起訴 這~~差很多吧
因為事關重大 所以我們一直還沒去做筆錄 所以想問一下
是真的不能撤銷 還是警員的問題?..因為我們連撤銷步驟都很了解了
只是對於警員的說詞 很不能接受~~能幫我解答嗎? 感恩~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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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醞釀著即將爆發的情緒
暴風雨即將來臨的心情
浮動不安
妳我倆的緣份
從妳我命盤被打散的一刻起
糾纏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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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09-11-03
當然不能撤銷啊,是撤回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11-08
不起訴很好啊 有確定力耶
而且可以撤回吧
Jacob avatarJacob2009-11-08
妳和解時順便請對方簽一份撤回告訴狀(各個法院網站找找)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9-11-12
然後等你收到檢察官傳票就把那交出去就好
Regina avatarRegina2009-11-14
其實警察說的也不算錯還沒到地檢署暫時還不能徹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11-15
感謝大家 其實我是害怕不起訴處份這記錄會一直跟著我
Eden avatarEden2009-11-17
因為這也算是一種記錄 我覺得能不能撤回 就什麼記錄都
沒有
Dora avatarDora2009-11-19
撤回還是有"紀錄"在 只是一般人查不到也不能查而已
Emily avatarEmily2009-11-22
撤回告訴也可以向司法警察為之啊,為何沒到地檢署暫時不能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