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勞工薪資給付問題? - 法律Joseph · 2017-08-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新進員工若任職單位人事部說發薪日是每月5日,但任職適巧是6日,人事單位說無法於下月5日核發第1個月薪水,要等到第2個月發薪日才發(即到職後第3個月才能領到薪資)這樣合理嗎?因有房貸等負擔,深感本人權益受損,但此事任職單位人事部卻說一切是合法執行,是否確實?而這樣欺人的規定難道沒有法規保護勞工嗎?法律All CommentsNoah2017-08-29勞基法第23條明定「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所以你只需列印撤一條給人事部自己看清楚,並請人事部提出他們『一切是合法執行』依據的是哪條法律就夠了。千萬不避用『欺人的規定』這樣的字詞對幹Noah2017-08-31所以你只需列印撤一條給人事部自己看清楚,並請人事部提出他們『一切是合法執行』依據的是哪條法律就夠了。<<<然後你就可以開始上網找下一份工作了Related Posts我出車禍我是被撞目前對方也有誠意要和解我人有受傷住院車子有損壞 對方有強制跟第三已經申請 我想問假如我�就是我今年3月發生車禍當時是騎乘老闆的機車現在對方打算求償大約20萬然後肇事責任我這邊比較大當時沒有聲請我在6月12闖紅燈造成一位女孩騎摩托車擦撞到我後輪以致我以為壓到東西而離開之後警察說我有差擦撞到人說我肇我只是提供線索給他們希望他們能盡快調查然到要等到人出事才要擴大偵辦嗎?老公外遇....徵信社如何抓姦 情婦/第三者/通姦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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