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勞資糾紛的和解 - 法律Belly · 2017-09-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因為與前公司有勞資糾紛 主要是勞退金用員工薪資支付且特休假及喪假扣全勤獎金 目前處於小額訴訟階段 律師於第二次開庭前告知 希望我們能提出和解條件 不論對方接不接受和解 才不會讓法官覺得印象不好 想請問各位是否有這種說法? 另外想請問我們只是主張得到法律保障的應有權利 要和解是不是只能在金額上做出讓步呢? 煩請各位解答與協助... -- 法律All CommentsKristin2017-09-19你可以先準備 不要開太誇張 如果該拿的沒拿到也不用接Megan2017-09-22受和解建議, 想和解的原因除了時間外, 對方可能想藉機Skylar Davis2017-09-25希望你可以保密(和解條件)或者和解後的官方公佈訊息看不到你跟資方間訴訟爭執的內容(不想曝光&高掛)Victoria2017-09-26如果你接受,那就告訴法官前沒有在多久內讓你拿到就當做和解不成大家繼續(有些法官會同意)Ingrid2017-09-28^^^第四行,前更正為錢Una2017-09-28拿現金再和解 開公司拿不出欠你的現金 你覺得以後拿的到?Related Posts再審會影響判決的執行嗎?追訴期過後 出國疑問在我當兵的時候有位學長說要看看我的手機那時正要外撥電話想說借他看一下沒有關係看完環給我之後當然就是跟Line可以做為︽通姦︽的證據嗎?徵信社抓猴/養小老婆/二奶問題蘇養麟?被同事故意破壞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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