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性侵害提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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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我堂妹留下了紙條就去了屏東當時也沒辦法管不住堂妹也不可能衝去找他嘛然後我才知道他去找網友好重點來了過了2天他終於回到家了好我很開心很好但脖子上多了很多紅色小點也就是所謂的種草莓他爸爸很憤怒就先修理他在說對於網友對我妹做的種草莓算是性侵害嗎?我妹有說過當時他對他種草莓時他是不喜歡的?(有推開這個動作)-----------------------------然後我很生氣對那位網友說了我要對你提出告訴他有說過要告我們"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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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11-05-04
你好:對於網友對我妹做的種草莓算是性侵害嗎?答:不算...沒有不觸犯刑法妨礙性自主罪..只構成性騷擾防治條例..如果強行控制你妹妹的行動加以親吻..那可能會構成強制猥褻罪!關於性侵害提告然後我很生氣對那位網友說了我要對你提出告訴他有說過要告我們"家暴"因為我堂妹回家時被家人打他要告我們家暴請問這樣是被成立的嗎?所謂家暴是要堂妹自己控告嗎?答:家暴....是告訴乃論...所以要由本人提出.旁人無從檢舉!是第...然後那位網友對我妹做�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5-02
妳可以去問法院服務人員會比較好。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4-30
性侵害的告訴很容易依照被害人主觀去衡量判刑也就是法官大多以被害人覺得是不是被性侵來判述當然也有性侵證據的問題如果第一時間種草莓沒有拍照下來下體沒有去驗傷的報告留存光以口頭告是不可能會成立的另外妳(還是你?)的堂妹被洗腦的程度已經達到白木的地步了恐怕對薄公堂的時候證詞也對讓對方逃過至於家暴的成分一次的施暴通常很容易被原諒而且多半都是簡易判決當然堂妹的證詞也是很重要另外家暴也是需要證據的除非被打的地方造成
Dora avatarDora2011-05-01
1.為什麼,別人的親密照會在你手上?2.你妹幾歲?網友幾歲?3.你有跟他爸溝通過嗎?2011-05-0919:20:53補充:對於未滿十六歲之人為猥褻之行為,自當屬於性侵害的一環.你妹國二,對方國小,意思就是你妹也犯罪了,甚至罪刑更甚於那位國小的小網友.小網友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人猥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妹對未滿十四歲人猥褻,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不用擔心,這只是參考的,讓你知道誰的罪比較重而已.事實上無論是你妹或
Joe avatarJoe2011-05-02
大~~~~~~~~~~~~~~~~~~~~笨蛋~!你是在宣揚你家的醜事是吧..???你是在敗壞別人的名聲是吧...???有事就去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不要口不遮攔地公開宣揚..你的心直口快..到底知不知道..甚麼叫做"禍從口出"...???在這裡問到最後...你有真的幫到應該需要被幫助的人的忙..還是只是在為你的無明製造"口業"呢..??何況專業的提供諮詢人士會在這種地方出現嗎..?還是你是在幫倒忙呢...???想想清楚吧~!...Showmore
Jack avatarJack2011-05-02
你好:我先列出相關法條,再去分析~刑法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二、對未滿十四歲之
Mason avatarMason2011-05-03
先提告再說吧!但是要由你妹的監護人來出面提出告訴!對方是觸犯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沒有什麼家暴的問題產生所以別理會這種問題!有需要或者是什麼疑問的話在請上我部落格來留言討論!...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