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恐嚇罪之認定 - 法律Sarah · 2014-03-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恐嚇罪不是要有惡意通知為先決條件嗎?那為何蔣友青跟這次這個說要放火燒出版社的青年會被起訴?他們不是都寫在自己的臉書又不是寄恐嚇信給對方又沒主動惡意通知之行為那為何檢察官會認定有恐嚇之事實而起訴他們‧法律All CommentsOlga2014-03-13恐嚇罪不是要有惡意通知為先決條件嗎答:刑法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除了行為人主觀上須有恐嚇之故意外還要有以下三要件一、告知之惡害必須是未來之惡害過去之惡害並非恐嚇所謂之惡害例如:我要殺了你(未來→構成恐嚇)我之前應該殺了你(過去→不構成恐嚇)二、有實現之可能性例如:我要砍死你(可實現→構成恐嚇)我要拜託老天爺劈死你(無實現可能性→不構成恐嚇)三、恐嚇告知之方式雖無限制不論恐嚇方式係明示、暗示、書面、言詞云云均非所問惟行為人須向他人告知或透過第三人代為轉知惡害始得構成若行為人僅在外揚言加害他人將難構成恐嚇例如:在他人臉書留言加害他人(向他人告知→構成恐嚇)在自己臉書留言加害他人(僅在外揚言→不構成恐嚇)-----------那為何蔣友青跟這次這個說要放火燒出版社的青年會被起訴?他們不是都寫在自��Joseph2014-03-13依據現行法律實務見解,不一定要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恐嚇才算,只要對外放話說要讓他死等恐嚇言語,就有可能構成恐嚇罪。至於能否成罪,還得視個案狀況認定。Erin2014-03-10恐嚇罪是要有惡意通知為先決條件但這個惡意通知並無強調為直接或確定間接因為蔣先生與該青年是公開寫在臉書上可以經由他人轉告於被害人屬確定間接之狀況所以刑法恐嚇罪之成立要件有可能成立(因為相關認定最後還是要看法官)假設我若在其他版大恐嚇板大板大經由其他網友通知看到相關文案圖片等等雖非版大親自看到我也構成相關罪名2014-03-1204:38:42補充:米店全台灣不只一家除非有更清楚明確的定義是該家米店不然光這樣乙要告甲刑法305應難成立但相關狀況曾經有人詢問過我只能說因此甲想告乙誣告罪最主要是這整件事並不是無中生有(對號入座並不等於無中生有)依目前刑法誣告罪成立的要件也難以成立至於惡意通知並非甲主動才算只要文章可被傳閱仍算確定間接2014-03-1406:27:56補充:若乙已經簽結證人證詞(證人保證書我是沒聽過)未來相關�Odelette2014-03-12一、''惡意通知'',是一個很能''寬廣解釋''的詞彙,刑法又是字字計較的法律,所以還是要依照條文去判定。二、恐嚇罪第305條規定(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三、重點就是1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產生危險之事,2危險害怕,3恐嚇手段,1、2、3符合了,就成立本罪。四、如今社會日新月異,以上1和2還不難理解,但是3''恐嚇手段''就會變的有解釋空間,以前可能要''主動明確用言語通知'',但現在社會有很多''恐嚇方法'',所以法官解釋也會不同,例如說''寄麵包蟲'',以前沒有麵包蟲這種東西,''在臉書上面放''汽油彈''等等~~~所以只要�Ethan2014-03-10「惡害通知之方式」並無限制,明示或暗示,直接或間接,面告或書面,以到達被害人使其瞭解,並因而心理產生恐懼為要件。此惡害之通知,雖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但必須有發生實害危險之可能。<=應該很白話了不作解釋了.....Related Posts說要告人沒告算恐嚇嗎?20點轉讓3級毒品車禍對方外車道迴轉一般警察何時要開始報名?資格有沒有變動?要怎麼準備才會考上?請問鞭刑對新加坡當地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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