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拒絕酒測車主是我事主是別人
我爸前天晚上喝完高梁 沒問過我 就把我機車騎出去因為我堂哥借我機車回來後 沒把鑰匙馬上還我還插在機車上沒拔 我爸才有機會直接騎出去當晚他被臨檢 並拒絕酒測罰款6萬 並當場扣車我阿姨說後天要去辦分期 把機車先領回請問車子是我買的(車主被開罰的是我爸(事主想這種狀況我也是很無奈一個是自己堂哥 一個是敗家父親我是擔心他之後沒有按時去繳分期 或置之不理這樣會影響到我的權益嗎?我總不太可能現在告我爸偷竊 或發存證信函給我爸吧因為明年夏天要搬去台南定居(機車會運過去阿姨後天要去辦分18期我是擔心明年我人在台南 他到底有沒有按時在繳分期到時監理單位或法院找上我~我可就更無奈了請問罰單的問題 我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網友回覆 3
- Annie
高大瑋回答:一.酒駕拒測:是處罰違規駕駛人不是車主.所以基本上除了車輛移置保管外是不會處罰到車主的.除非車輛所有人(車主)明知駕駛人有喝酒未予禁止還任其駕駛該車
除了會與駕駛人同樣受罰外另吊扣該車牌照三個月之處分.二.酒後駕車應全部繳清.始得憑收據領回車輛 .但初次違反規定(酒駕).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於申請分期繳納第一期罰緩金額後.得檢附繳納罰緩收據領回車子.三.分期繳納罰款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可申請延期(以一期為限)若未申請延期且逾期未繳納者視同全部到期.尚未繳納之罰緩移送強制執行.這是處罰違規駕駛人~不是車輛所有人.所以分期繳納罰緩如未依規定繳納也與車主無關.四.拒絕接受酒精檢測.處新臺幣60,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酒後駕車裁罰金額表 酒測值超過(呼氣0.25)抽血濃度 [0.05]到案時間 酒精農度超過規定標準期限15日內自動繳納逾期 ‧30日內‧逾期 60日內逾期 60日以上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39 未滿0.4豪克15000165001950022500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39 未滿0.4豪克19500210002400027000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39 未滿0.4豪克22500240002700030000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0一0.54 未滿0.55豪克30000315003450037500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0一0.54 未滿0.55豪克34500360003900042000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0一0.54 未滿0.55豪克37500390004200045000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5以上45000465004950052500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5以上49500510005400057000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5以上52500540005700060000駕駛人未領有駕照或其駕照已經吊註銷者,其於一年內有二次以上本款行為,不分時效一率60000元 酒駕加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照吊扣管收一年 - Ula
先自己了解你的問題要怎麼做吧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那裏有90幾位律師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 Odelette
不用擔心 罰是罰你爸 並不會影響到你 就算他沒付政府也不會找你 台南隆昌當鋪義哥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pop0925957657/ 電話06-2656584
相關文章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