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您好!我有辦理農會的支票與戶頭,之前我前一個女友要做小生意,我把我的戶頭和支票印章借給她使用,但後來分手後,我一直向她要回來,但她都一直拖延,我的支票和印章也這樣一直被使用一年多,最近我把這件事情告訴我朋友,他叫我一定要取回,不然出事情我也會有責任,因此想請問懂得處裡這問題的大大1.我已經向農會申請戶頭暫停使用,為什麼她仍可以開支票呢?2.如果我支票和印章取不回來,是否有辦法申請註銷或是作廢呢?3.如果要不回來,我是��
關於支票與印章被人使用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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