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業務侵占問題~~~~非常急 - 法律Frederic · 2011-07-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因有朋友犯了業務侵占罪,老闆也已經到法院申告,我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到時開庭時,當庭和老闆達成和解,那這樣法官還會繼續審理判刑嗎?我朋友真的很急,可否請有法律專長的朋友告知.拜託大家了!謝謝!法律All CommentsDorothy2011-07-30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公務公益侵佔罪、業務侵佔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你朋友涉及刑法第336條之業務侵占罪,此罪為非告訴乃論罪※非告訴乃論之罪:此意則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悉後,即必定會依刑事Olga2011-08-02所謂公訴罪為非告訴乃論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此意則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悉後,即必定會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予以開庭偵辦調查,並逕而決定起訴與否,告訴人不得聲明撤回告訴。檢警若是知悉而不偵辦,將會夠成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之瀆職罪。 另外告知大家一個大家容易搞混的觀念,刑法並無『公訴罪』這個名詞,其正確名稱為『非告訴乃論罪』,之所以大家容易混淆乃是因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乃係檢察官於偵Jake2011-07-30superlucky你好:那你的意思是,法官會繼續審理下去?但如果達成和解,會判緩刑嗎?Irma2011-07-29和解後,記得請老闆再具狀向法院表示原諒的意思,以求得輕判。Related Posts100年12月的行政衛生特考路權保證金未歸還朋友~~會有什麼法律責任離譜!公務員集體蹺班練瑜加勞工安全管理師與甲種業務主管一些問題挪威人魔讓我想到...不要問我怎麼會想到我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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