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訴的3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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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發給確定判決證明書前,是否會先確認判決有經過合法送達?

2.假設是無權占用遷讓房屋案件,是否可以單獨就請求不當得利金錢提起訴訟,而不請求還
屋?
或是無權占用國有土地建屋案,僅就占用人不支付使用補償金(不當得利)起訴,而不請求拆
屋還地?
(因有居住權保障問題,以及國有地不會被時效取得地上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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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問題:

土地被占用案件,如果已經取得追收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的確定判決後,是否因5年內未聲
請強制執行而釐於時效?還是說15年內都可以聲請執行?

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23-03-01
1、當然 如送達不合法怎麼起算救濟期間
Jake avatarJake2023-02-25
2、可以,請參閱南投地院111年度投簡字第194號民事判決
Lily avatarLily2023-03-01
民法130條。請求之後要六個月內起訴
Lily avatarLily2023-02-25
樓上說的我知道,但聲請支付命令不是與起訴有同一效力嗎
Rachel avatarRachel2023-03-01
看一下該判決有沒有支付命令被異議,進入訴訟程序的說
明,如果有就是這樣了
Ethan avatarEthan2023-02-25
樓上好,被告有異議所以進入訴訟程序
Eartha avatarEartha2023-03-01
這樣就支付命令該判決的事實是原告並沒有催告追討,就發
支付命令,所以沒有請求而中斷時效
Olive avatarOlive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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