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路公然侮辱以及毀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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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zane21 (低調...) 站內: PttLifeLaw
標題: [刑事] 關於網路公然侮辱以及毀謗
時間: Tue Jun 30 22:14:14 2009

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

A某與我是同班同學 但因為某些事情感情並不太好

本想說老死不相往來就好了 但是前陣子 某A的無名文章回應遭到別人來亂版

是個匿名的回應 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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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胖子學什麼別人開無名

mr.li 於 June 23, 2009 08:40 PM 回應

死胖子學什麼別人吃米飯 吃餿水去吧你

mr.li 於 June 23, 2009 08:41 PM 回應

死胖子學什麼別人穿衣服 穿你稻草堆吧

mr.li 於 June 23, 2009 08:42 PM 回應 4樓

死胖子看到我不會叫李先生嗎

mr.li 於 June 23, 2009 08:43 PM 回應 5樓

死胖子看到我不會叫主任嗎

mr.blue 於 June 23, 2009 08:45 PM 回應 6樓

死胖子看到我不會叫小林嗎

small li 於 June 23, 2009 08:46 PM 回應 7樓

死胖子看到我不會叫急聾伯嗎

long 於 June 23, 2009 08:48 PM 回應 8樓

死胖仔看到我不會叫民強哥嗎

strong 於 June 23, 2009 08:52 PM 回應 9樓

死胖仔看到我不會叫好相好嗎

人詳 於 June 23, 2009 08:52 PM 回應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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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件皆非本人所為 (這點證明稍等會說明)

接下來A某於部落閣發表一篇侮辱到本人以及本人父親的文章

因本人父親於我就讀的學校任教

但文章中只提及我的姓(林) 但是標題文章用的是我的英文名子加姓(Darren Lin)

文章提及關於我以及本人父親 我想應該已經比嚴重影射還清楚了

同時文章中出現了 "我會讓你知道什麼叫悔不當初 好好保重"

當天A某並於我們學校系辦公室得意的展示自己的無名

並發表一些關於我的不實言論 當天證人包含班上同學以及系辦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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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今天下午左右

那位鬧版的B某(同科系學長) 已經打電話跟我到過歉

說鬧版的是他 當初並非出自惡意 而是惡作劇

其實我並無責怪B某的意思 因為A某在並未查明之下直接斷定此事是我所為




問題:

想請問以上情形 雖然他文章並未帶有髒字 但我個人覺得已經嚴重侮辱到

本人以及本人父親的名譽

而且它文章中並未論及本人全名

想請問這樣的提告 毀謗罪的成立機率有多大?

還有請問關於賠償的部份 我要用什麼樣的名義來提出賠償呢?



先謝謝各位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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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07-05
最近這類型的文真多
Ina avatarIna2009-07-08
就文章內容 死胖子 死胖仔 應屬公然汙辱
Emma avatarEmma2009-07-10
刑法309 報案 民法195i項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