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繼承,查到的順序為
第一順位:直系卑親屬(如子女、內外(曾)孫子女,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但假如今天A只剩下兄弟姊妹B、C
而B、C本身有銀行債務於是拋棄繼承
那B、C的小孩可以繼承A的遺產嗎?
如果不行
在B、C拋棄繼承後
A的遺產會歸誰?
最近碰到的問題
謝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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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位:直系卑親屬(如子女、內外(曾)孫子女,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但假如今天A只剩下兄弟姊妹B、C
而B、C本身有銀行債務於是拋棄繼承
那B、C的小孩可以繼承A的遺產嗎?
如果不行
在B、C拋棄繼承後
A的遺產會歸誰?
最近碰到的問題
謝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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