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著作權和肖像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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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法律界的大大們:請替我指點迷津我是一名新娘秘書因為農曆7月(國曆8月份)是婚禮人的淡季因此8月底有一名攝影師他在網路上主動用臉書邀約我拍攝互惠婚紗作品集所謂互惠婚紗作品集是指攝影師付出攝影技術、攝影器材、攝影棚新娘秘書付出彩妝髮型還有新娘飾品(禮服攝影師準備2件、我自備1件麻豆是新娘秘書找的,麻豆也是免費義務擔任婚紗麻豆拍攝活動結束後,攝影師、新娘秘書、麻豆,三方都可以得到拍攝完成的照片但是後來攝影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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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2-09-20
相信你們之間的造型拍攝工作應該沒有訂定合約..那麼應該這麼辦.1.口頭約定也算是合約的一種.只看證據力到底夠不夠.但是我看你們的約定應該僅限於著作權的部份2.本次事件造型師擁有"圖形製作權".麻豆具有"肖像權".攝影師具有照片著作權.因此創作屬三方所有.3.問題在於他不給你.也不公開.那造型師跟麻豆ㄧ點輒也沒有.攝影師沒有犯罪4.如果他公開.造型師跟麻豆就可以主張第2項中的權利.如果他未經允許而公開就觸犯造型師與麻豆的權��
Enid avatarEnid2012-09-18
你好!!在網路上的「Seventeen數位影像專業社群」整體造型彩妝師培育非常優喔!我個人非常推薦!!這不止教攝影還有教彩妝.模特兒入門課程呢~它們定期邀請彩妝與造型達人親臨教授與專業培育課程,並不定期舉辦的彩妝造型交流講座,介紹國際及國內最新造型趨勢與彩妝風格。提供您一個「攝影師、模特兒、整體造型設計師」透明互動仲介的服務平台,不論是發、接通告的雙向交流,保障您與廠商的資料安全,秉持公平、客觀、公開成為一座橋�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9-17
拍攝有傭有著作權,被拍攝者則傭有肖像權,如被拍攝者並非公眾人物或者沒有支付酬勞,則拍攝者無法主張傭有肖像權。著作權法案例請參考:http://court-verdict.com/?p=7020http://court-verdict.com/?p=6356http://court-verdict.com/?p=4984http://court-verdict.com/?p=4273http://court-verdict.com/?p=3481http://court-verdict.com/?p=2583http://court-verdict.com/?p=2506...
Selena avatarSelena2012-09-18
一開始攝影師邀約時就有寄一份邀請函邀請函上有說明會給新秘照片並有說明給予照片的方式(上傳臉書或是寄送光碟)那現在攝影師不給照片就是違約了吧?那個攝影師給新秘的邀請函就算是口頭邀約或是書面契約的一種了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9-20
您好:各縣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各地法院有法律諮詢,如果有錄音,證人,證物提出有力證據會更好希望對你有幫助
Yedda avatarYedda2012-09-20
若小模之目的只是要得到應得的或確認共有著作權,那應是循民事訴訟去請求、確定,而不是某人行為犯罪,因是否犯罪不似那麼以表面以為確定的......然而又一初鈶三方是有『契約』為前提,若依契約攝影師有權,你有權,小模也有權,那攝影師對照片之占有是本於自己的權益,這可不是他『犯罪』,那應怎定爭止紛!?民事訴訟請求或確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