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雙軌計畫的轉校 - 法律
By Anonymous
at 2010-07-05T00:00
at 2010-07-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現在已經報名了東南科技大學的雙軌計畫
並且也面試完成
開始在工作場所實習了
請問我還可以轉校嗎?
因為後來發現離家比較近的致理技術學院也有雙軌計畫
工作實習場所也有致理技術學院的雙軌生在實習
想說可不可以轉過去
畢竟東南還沒辦理入學程序...
(只填了科系)
煩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已更新項目:
還有繳交個人資料= =
還沒付學費之類的...
並且也面試完成
開始在工作場所實習了
請問我還可以轉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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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可不可以轉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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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繳交個人資料= =
還沒付學費之類的...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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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10-07-09T13:31
at 2010-07-09T13:31
p16
一、訓練生之權利
1. 在事業單位方面:
(1)在實習計畫期間之津貼應按月直接發給,其津貼依訓練生實際工作日數或時數按月
支給,並應視其實習成效及事業單位營運狀況調整。
(2)負責辦理訓練生勞工保險及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辦理全民健康保險。
(3)負擔實習計畫所需經費。
(4)負責招訓、施訓、成績考核及結訓有關事宜。
(5)適當安排技能訓練,不使訓練生擔任粗重或危險性工作。
(6)訓練生之實習訓練,應在日間實施為宜,以不強迫加班為原則,其工作時數、休息、
休假及因工作崗位訓練之必要加班及加班費之給付,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
理。(學校寒暑假期間,原在校上課之時間,事業單位如有需求,應按勞基法規定
辦理)。
(7)不履行契約致使訓練生蒙受損失,應負賠償之責。
2. 在學校方面:
(1)訓練生接受二年(或四年)訓練且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本校依法授予二專訓練生為副學士(或四技、二技訓練生為學士)學位證書。
(2)訓練生在校期間享有正式學籍,協助辦理緩徵、學雜費減免、補助(見附件七)及
就學貸款等。
(3)為維護學生權益,負責建立輔導機制,輔導學生重補修相關科目學分。
3. 在行政院勞委會及教育部方面:
(1)在實習計畫期間補助或減免學雜費(見附件七)。
(2)督導招訓、施訓、成績考核及結訓有關事宜。
二、訓練生之義務:
1.在事業單位方面:
(1)應克盡善良員工職責,遵守事業單位各項規章,忠勤服務,努力學習。
(2)於實習計畫期間如有不遵守事業單位有關規章(人事規章、契約等)情節重大,事
業單位得停止該生實習,解除契約。
(3)若有擅自解約情事,應賠償事業單位為其訓練所付個人部分之費用。
(4)在工作崗位訓練期間,應按時填寫工作週誌,親自簽名後送事業單位批核簽章。
2.在學校方面:
(1) 訓練生之權利,依本計畫正式招生錄取且完成註冊手續之訓練生,其在學校進行
學科教育訓練期間須遵守學校教學與生活管理輔導相關規定。
(2) 訓練生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標準(參考用),見附件七。
(3) 訓練生在教育訓練期間不得辦理轉學、轉系。
(4) 訓練生需遵循學校學則規定,如有違反校規或學業成績不及格達退學標準者,應按規定辦理退學手續。
(5) 學校應對每位訓練生工作週誌審視簽章。
3.在行政院勞委會方面:
(1) 於實習計畫期間如有不遵守行政院勞委會有關規章,情節重大,得停止實習,解
除契約。
(2) 如訓練生自行擅自解約,應賠償行政院勞委會為其實習訓練所付個人部分之費用。
三、本計畫係採「雙軌制」訓練模式,故訓練生於訓練期間脫離一軌(即事業單位退訓或學校
退學),即喪失其訓練生身分,不得異議。
備註:本附件提供概要事項,有關訓練生之權利義務詳細內容,以與事業單位正式簽訂之契約
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頒訂「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作業手冊」
為準。
洽詢專線:東南科技大學 王勝標、 高志皓
電話:(02)8662-5837、(02)8662-5838
手機:0936457962
傳真:(02)266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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