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速公路超速罰款 - 超速
By Madame
at 2010-01-17T00:00
at 2010-01-1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國道三號
前兩天在過清水沒多遠的地方
疑似被拍了一張超速
想請問...
拍超速的相机
到底閃光燈
是閃1下, 還是會閃2下?
(((不知聽哪位人士說閃2下才是有照...
限速110
當時被拍的時候
時速約在240左右...
那罰款是多少..?
會不會有公共危險罪之類的..?
請不要複製無意義的回答
問題1. 到底閃1下還是閃2下?
問題2. 時速240罰多少?
問題3. 會構成公共危險罪之類的嗎?
謝謝
前兩天在過清水沒多遠的地方
疑似被拍了一張超速
想請問...
拍超速的相机
到底閃光燈
是閃1下, 還是會閃2下?
(((不知聽哪位人士說閃2下才是有照...
限速110
當時被拍的時候
時速約在240左右...
那罰款是多少..?
會不會有公共危險罪之類的..?
請不要複製無意義的回答
問題1. 到底閃1下還是閃2下?
問題2. 時速240罰多少?
問題3. 會構成公共危險罪之類的嗎?
謝謝
Tags:
超速
All Comments
By Lucy
at 2010-01-20T02:29
at 2010-01-20T02:29
閃一下拍測速
閃2下拍闖紅燈
問題2. 時速240罰多少?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http://www.judge.taipei.gov.tw/public/Data/9730184...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項第五項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一OO公里以上
罰24000元
如超速60公里(含60公里)以上
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車牌3月
二、記違規點數三點。
三、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四、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問題3. 會構成公共危險罪之類的嗎?
完全看妳是否認罪及態度如何~
請妳參考下面案子~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u200...
超速公共危險罪起訴 全國第一例
今年3月,國道警察拍下賓士跑車,深夜在中二高竹南路段,以243公里 時速狂飆,創下國內飆車最高紀錄,警方追查到女駕駛,但她就是不認罪,苗栗地檢署決定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檢察官並請法官從重量刑,要遏止飆車歪風。
銀色賓士跑車創下國道超速最高紀錄,時速高達243公里 ,女駕駛到案說明,坦承在車上駕駛座面板,裝有翻起車牌的控制器來躲避警方查緝,不過就是不承認當天飆車的人就是她,檢方認為她毫無悔意,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女駕駛以243公里 狂飆,相當以每秒67.5公尺 行進,員警也直說這簡直就像開飛機,這起案件可能是全國第一件,單純超速被起訴案例,檢察官並請法官從重量刑,檢方表示,駕駛謝姓女子今年33歲,在台北縣樹林鎮從事高級房車買賣,今年3月,趁著深夜在中二高竹南段狂飆。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興華:「高速行駛視野會縮小,輪胎過熱胎壓過高,也容易爆胎,何況夜間視力只有白天的1/8,起訴她185條致生往來公共危險罪。」
同案被移送的另外2名飆仔,當時時速同樣超過200公里 ,只不過這2人都坦承飆車,換來緩起訴1年,不過必須捐贈8萬元社會福利金,同樣得為飆車付出慘痛代價。
◎資料畫面(96.03.0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30/tod...
國道女飆仔 判刑10月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台北縣33歲女子謝宜芳,被檢警指控3月4日 凌晨駕駛賓士SL-500型跑車並以電動翹牌器遮住車牌,再以時速243公里 在福爾摩沙高速公路苗栗縣南下路段狂飆,經國道警方查獲,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7月間起訴,苗栗地院昨天判處她有期徒刑10月,因減刑條例減為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2000元折算1天。
公共危險罪嚴懲
法官認為謝宜芳在夜間以時速243公里 的極速飆車,而夜間視差僅白天的8分之1,且已超過最高速限時速110公里 的2倍之多,每秒行進距離可達67.5公尺 ,從發覺危險到閃避所需的反應距離高達每秒50.63公尺 ,所需煞停距離估計要332.11公尺 。
謝女不但創下國道超速的最高紀錄,這件飆車案也是苗栗地檢署以公共危險罪嫌嚴懲超速飆車,起訴駕駛人的首例,由於謝女事後翻供,缺乏悔意,檢察官7月間起訴她時,認為她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官認為國道經常有掉落物與故障車、慢速車及輕微事故,違規高速行駛,稍有不慎就會釀成重大車禍,謝女已危害公眾往來的安全。
判決書指出,謝宜芳在國道警方偵訊時坦承飆車,但檢方偵辦時卻翻供,反指警方騙她「承認超速,紅單開一開就沒事」,她供稱賓士車雖是她的,但開車者是吳姓男性友人,不過,檢方與院方屢傳吳某未到,認為謝女所言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By Ingrid
at 2010-01-20T22:00
at 2010-01-20T22:00
By Elma
at 2010-01-20T16:54
at 2010-01-20T16:54
2.這個不清楚 抱歉 不過應該不便宜
3.時速超過150公里以上 就構成公共危險罪了 我在高速公路上 盡量都不超過145
希望對你有幫助
Related Posts
一般道路超速
By Poppy
at 2010-01-15T00:00
at 2010-01-15T00:00
怒~警察就可以訓人嗎?
By Quintina
at 2010-01-14T00:00
at 2010-01-14T00:00
請問為什麼有錢人繳罰款不會心痛?
By Emily
at 2010-01-12T00:00
at 2010-01-12T00:00
我騎機車被移動三腳架照相,超速騎到125KM被照相
By Emma
at 2010-01-10T00:00
at 2010-01-10T00:00
國小大門前有限速嗎((交通糾紛急
By Ingrid
at 2010-01-07T00:00
at 2010-01-0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