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凌晨在台中中港轉運站前,當時我們騎著機車經過一輛停在紅線的私人計程車乘客開車門打到我們,我摔出去我朋友被機車壓住,對方態度惡劣所以我們報警因為當時我認為我沒有怎樣,友人多處擦傷但我趕著回南部所以跟警察說我自行就醫筆錄做完後對方不聞不問就走了,我趕夜車回到南部後接著上班.忍痛一直到下班才去掛急診照x光才發現左肩峰骨線性骨折(骨頭裂掉)多處挫傷醫生建議休息一個月不要上班,對方藉由警方得知才打電話慰問�
除了強制險我還能提出什麼賠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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