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業務侵占外還可告哪些罪名?法務專家進來幫幫忙..?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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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與合夥人同村一起長大,十幾年前共同工程事業所有資金運用支出由先生掌理,包含資金調度壓力先生一肩扛,合夥人能言只負責業務及收款項交回公司,好幾年前合夥人好賭動用公款公司已原諒他一次,先生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深信自己的合夥人給機會.孰知;惡性不改變本加利,原來合夥人早年已將款項多少私用,編謊各理由取信公司未收回,先生完全不知客戶款項早已被私吞花用,致先生銀行吃緊快跳票才東窗事發,可惡的是快3點半跳票前他竟帶著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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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2-06
首先說明如果在民國94年刑法修正前連續犯同一罪那是會被認定為裁判上一罪會加重刑罰1/2如果在94年以後犯罪是採一罪一罰而合併訂執行刑所以現在沒有連續犯而是分論併罰會重很多業務侵占是非告訴乃論罪本刑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前追訴期為10年修法後為20年所以要看他何時終止犯罪而適用舊法或新法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告訴告訴人即不能撤回告訴如果不清楚起訴法條建議直接到警分局偵查隊製作告訴約談筆錄就完成報案附帶說明一點�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2-06
您好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