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電視上新聞有看到
有人希望國務機要費能夠除罪化
但另一方則表示,即使除罪化也不應該溯及既往
我想意思應該是以後不會再有這條罪,但之前犯這條罪的不可能因此無罪不用罰
但是刑法第二條第三項就有說了
法律變更成不處罰的話,原本執行的刑罰也不用處罰
但有無可能例外?或是有發生過例外的例子嗎?
某些特殊狀況,法律變更成為不處罰了
但受罰的人仍不溯既往,仍得處罰完畢
我唯一想的到的就是訂有落日條款的法律,就是法律自動失效的情形
但撇除自動失效的情形,由人為廢除後,有可能讓既存的犯人繼續服刑嗎?
--
有人希望國務機要費能夠除罪化
但另一方則表示,即使除罪化也不應該溯及既往
我想意思應該是以後不會再有這條罪,但之前犯這條罪的不可能因此無罪不用罰
但是刑法第二條第三項就有說了
法律變更成不處罰的話,原本執行的刑罰也不用處罰
但有無可能例外?或是有發生過例外的例子嗎?
某些特殊狀況,法律變更成為不處罰了
但受罰的人仍不溯既往,仍得處罰完畢
我唯一想的到的就是訂有落日條款的法律,就是法律自動失效的情形
但撇除自動失效的情形,由人為廢除後,有可能讓既存的犯人繼續服刑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