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家喪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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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小女子想詢問
(一)員工固定休假日,適逢雇主家喪事辦於假日,但僱主卻要求員工要來幫忙交通指輝,請問是否合理?或該如何處置?
(二)去年因爸爸的媽媽過世,雇主卻扣其薪資也未給與喪假,請問是否有觸法??

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3-07-22
1)看你(或你代為詢問的當事人)是否願意協助?
不願意就說屬虎!會煞到往生者><"
或說自己不適合喪禮場合~~隨你掰,要掰的"很荒謬!可是我又很相信"
就像你問週遭的人,相不相信有外星人?
100個少說也有1人相信
可是你問他看過嗎?
還真的沒看過!
2)祖母過世可請有薪喪假6天
法規名稱: 勞工請假規則 (民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修正) 第 3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
給。

2013-07-23 10:26:50 補充:
請求跟要求是不同的,強制性的要求是不必順從的,有些雇主非工作範圍內的事,也強硬要人做,是會不舒服的
雖說協助喪家是好事,但要看雇主平時是怎麼樣的人?
要求指揮交通態度又是如何?
Necoo avatarNecoo2013-07-25
1.有人家辦喪事能夠替他家幫點忙算是福氣(做人的道理),不願者也算是守份,那有捨合理不合理。我當企業管理顧問師教導晚輩的第一個人生大道理就是「年輕人入社會先學做人後學做事」
2.現在的教育怎麼搞的?年輕人入社會要學,在於妳,爸爸的媽媽稱為祖母,以後對於人稱就務必講對來,別鬧笑話啦。祖母去世,依據勞工請假規則之規定得請6日喪假。喪假必須有當事人(妳)附相關佐證(例如卜聞之類)提出書面請假,你有如此做嗎?如是,可向雇主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