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雇員工作中所得 - 法律John · 2020-12-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雇員執行雇主工作的時候,如果得到某些物品或好處,都歸雇主嗎? 例如客戶為表感謝而給雇員小禮品(該公司產品的試用品、一小盒食 品啥的),或者請雇員享受某種服務,像是吃頓便飯啥的。又或者雇 員路上撿到物品交給派出所,事後失主給的感謝,或該物品乃無主物 等。 如果是委任契約,依民541規定應轉交因任務所收取之金錢、物品 及孳息,則前揭禮品似乎何於要件。但是執業途中所得服務如何呢? 委任契約以外者,無此規定,是純歸雇員? -- 法律All CommentsMadame2020-12-27把物品放大成 "一千萬的別野,用三百萬半買半送呢??"Todd Johnson2020-12-31講得明白是回扣?Isabella2021-01-03契約Related Posts車禍對方為公司車輛224條的脅迫與猥褻是否有因果關係非被害者可以幫被害者告背信嗎?車禍傷勢尚未復原如何談判租屋期滿 身分證影本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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