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性離職認定及補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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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1.因為公司經營不善,要求我另尋找工作,這樣有符合非自願性離職的資格嗎?已經有待一年以上了!2.如果是有符合的話,那麼我該如何申請?去哪申請?還需要注意些什麼事?3.如果說這是第一次申請,以後又遇到同樣情形,那還可以申請補助嗎?還是說,一人一生中只能申請一次?4.補助的金額?補助的時間有多久?補助金何時會發放?這是我工作以來,第一次碰到,很多不懂又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面對,再麻煩請各位為我詳細解答,由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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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2-16
請問有在公司加勞健保嗎?這份工作之前的工作有在前公司投勞保嗎?保多久?大約時間?目前投保薪資多少?請將現任工作任期標示出來~到職日、告知資遣日、資遣日資遣日前半年平均薪資?有無失業配偶?或小孩(幾人)?有無特殊身分?例如:身心障礙者或中高齡(45歲以上)?2012-02-1317:18:13補充:1)資遣費=平均薪資*0.5基數*年資年資必須算到年、月、日(因為新制不能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必須精確算出任職日期,按比例計算)平均薪資採資遣日前半年平均薪資��
Olive avatarOlive2012-02-16
1:只要公司開出非自願離職書,才算符合。2:到各縣市的就業中心所屬就業服務站。  申請必備文件:非自願離職書(正、影本)、身份證(正、影本、印  章、加金融機構存款簿封面之影本。3:可以。只是再次申請要符合再次加保的時間長短。4:保險金額的60%(基本)*六個月。45歲以上60*9個月。未成年  子女一人加10%。申請日後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