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1.因為公司經營不善,要求我另尋找工作,這樣有符合非自願性離職的資格嗎?已經有待一年以上了!2.如果是有符合的話,那麼我該如何申請?去哪申請?還需要注意些什麼事?3.如果說這是第一次申請,以後又遇到同樣情形,那還可以申請補助嗎?還是說,一人一生中只能申請一次?4.補助的金額?補助的時間有多久?補助金何時會發放?這是我工作以來,第一次碰到,很多不懂又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面對,再麻煩請各位為我詳細解答,由衷感謝!
非自願性離職認定及補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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