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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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月與剛滿20歲女兒,去桃園市看了一戶二房的房子,總價約500萬元.
因我以前信用卡有小暇疵,要用女兒名字買,所以問預售小姐說這樣可以買嗎?售屋小姐說沒問題,只需自備款二成,也不用保人,因他們建商與銀行配合沒問題一定通過,到了11月要交屋,我女兒薪資月28000-30000萬,該給資料都有給銀行,銀行嫌財力不夠,因我有低收證,找25歲哥哥當保人(月入5-6萬)首購只能貸六成五,因她哥哥有50萬信貸,換一家較認識也只貸七成,今要求建商一成46萬讓我分期一年也不答應,高高興興買房子,自買了就成為我的惡夢,建商說我若沒辦法,就原價給我買回,請問我該如何解決,我讓建商買回去可要求損失賠償嗎?請幫幫忙解答感激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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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問消基會她們所回覆,要去咨詢法律顧問,再來解決問題

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12-21
你要不要上去這單位看看→my權益itm
他們有在處理及探討個人權益上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幫助!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2-21
46萬是買房子用,想辦法以女兒的名義招個互助會(同事、親戚)湊齊比較快,或者以設抵押二胎向親友借。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12-18
您好這是典型的買賣糾紛
通常賣方會於簽約前都表示可以貸款簽約後是否可以就不一定了
所以您要看合約內容一般而言不會保障您所以可能會有賠償問題
Lucy avatarLucy2012-12-21
你可以上網到消基會詢問~如何解決~詢問建商有沒有犯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