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我交的錢不還告什麼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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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系上系學會常流會或不開會,之後弄出一堆很誇張的問題,我要討回下屆已經繳的系費,下屆當選人系員大會上卻公然騙我說,校規規定得加入系學會,之後我再追討又不還。應該是告侵占吧?追溯期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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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7-05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335條(侵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詐欺以及侵占追溯期各為十年,而如果要提告,必須要舉證也就是說今天你要提告詐欺你要能證明對方是使用何種詐術詐欺你如此依來詐欺才可能成立,檢察官不可能因為片面知詞而起訴被告。...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