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線以內停機車不會被拖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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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線以內停機車不超過線,不會被拖吊不算違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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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6-12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處所前一律禁止停車。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黃線),其禁止停車時間為上午7時至夜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只要道路上有話上黃線~~~不管你車子有沒有停在黃線之內~~或是停壓在黃線上~~都算是違規至於它的拖吊是否合法~~~只要那個路段沒有特殊的標示附牌說可以停車~~~或是�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6-12
大大您好: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因此禁止(臨時)停車係以路段為管制範圍,而非以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來定義,交通部於94.06.21交路字第0940006793函針對紅黃線禁止(臨時)停車範圍亦清楚說明,於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故只要是違規,都有可能被拖吊的。給您參考...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