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店家要求留店門口通道是否於法有據
台北市很多地方機車早已退出騎樓,很可惜我們這區尚未實施,我們是一樓做生意店家,騎樓經常停滿機車,有時連店門口唯一容人寬通道都無法倖免,想請問法規中是否有規定可以保障店家正門口幾米寬的生意通行空間?Update:感謝LCD的回答.也感謝網友的贈點贊助唷其實店家做生意基本上都以和為貴,也能體諒擁擠的城市之車位難求,退而求其次恭請這些騎士大大們能在正門留個缺口給店家一線生機,方便客人和生意進門,請教是否可以向政府機關申請騎樓劃停車格,但門口留12米寬的通道不劃,如果可行那問題應該就解決了!
網友回覆 1
- Kyle
大大您好: 台北市機車退出騎樓是趨勢,如果您們這一區有這個需求,可以向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申請,他們就會去規劃了。至於法規的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所以如果政府機關在騎樓有劃停車格,當然可以停,但如果私劃或沒有劃停車格就不能停,雖然法條如此規範,但台北市要看有無設置禁止停車標誌而定,有可以取締,無設置禁止停車標誌不會開罰單的。 給您參考 2011-07-18 08:14:22 補充:目前台北市機車退出騎樓的政策,並不會在騎樓規劃停車格,並在門口留1~2米寬的通道不劃,只會在人行道規劃停車格,但會留通道不劃,是有看過用鐵架留通道的,不過依法這也是違規的,您也可以先向規劃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TEL:2759-0666詢問看看。
相關文章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