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申請外勞,是用奶奶的名義申請的,可是實際是帶去菜市場一起工作,工作時間大概是12小時回家還有家裡的家事,工時長回到家又還要幫忙家事,跟哥哥嫂嫂一起工作又常常被罵,所以外勞自己舉報,現在爸爸是雇主,連帶哥哥,嫂嫂3人都成被告,罪名是*人口販運*跟*防礙自由*,我想請問3個人是被告如果要罰錢是一人一罰還是就當一個案子只罰雇主?因為人口販運裡包含:限制行動自由(每天工作來回都由哥哥載),扣留證件(證件都由爸爸保管)�
人口販運法律問題~~~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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