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戶 知情與不知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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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231 (翊)》之銘言:
: 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個問題
: 就是說沒有再用的帳戶
: 有一個人說 借我用
: 我每個月給你8000
: 就是一個禮拜給你2000
: 你借他後
: 他拿去當人頭
: 請問你有犯法嗎? 另外知情與不知情是否有差別?
: 謝謝回答



你借他之後,你不知道他會拿去幹嘛,更何況你們還有對價關係,

一個空帳戶借他使用,為什麼一個月就可以給你8000元的代價?

如果他是要投資,大可以用自己的帳戶去投資,為什麼要用你的?

如果他拿去做不法使用,檢察官或法官可能認為你有未必故意,

也就是你對於自己的帳戶被挪作不法使用有預見,且不違反你的本意,

你要在事後去爭執你是不知情的,實務上是很難令人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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