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與兼課兼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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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規: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民國105年10月31日修正)

三、連續代課、代理期間在三個月以上者為長期代課、代理教師,未滿三
個月者為短期代課、代理教師。代理教師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
課、兼職。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Q1) 若是無收費情事,是否屬於兼課兼職,
是否有法規或條文對兼課兼職有明確的定義?

蠻細節的部分,有請版上先進給予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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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7-05-11
可以打電話問,不過應該是不行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5-16
不難懂吧....包月的不能兼,鐘點的隨便你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5-18
無收費? 請洽學校,條文都寫得這麼明確了,有啥好爭的?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5-21
連公務員也要 follow ,機關准你去上課,你才能去
不是因為錢的問題....
Dinah avatarDinah2017-05-23
樓上 外行人問法律人條文就是期待法律人從條文當中....
拉出一隻兔子來
Jacob avatarJacob2017-05-25
有涵示不一定要經機關同樣,例如教書法就可以不用經過
機關同意就可以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