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收購贓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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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未滿18偷自家的東西。東西賣給回收商我報警處理回收商把贓物賣了我不甘心好幾萬的東西他只用2500跟我兒子收購。那些東西是我叔叔的我好為難我想問有些沒賣出東西我叔叔要的回嗎還有被收購商賣掉的有追討的辦法嗎收購商能向我兒子追討他的損失嗎我不甘心是他也知道我兒子未成年用沒行情的價錢收購收購贓物店家有刑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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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1-28
刑法第349條 贓物罪 第1項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項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3項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一)回收商在不知情之下收購贓物並不犯法。(二)偷竊者無權販賣,所以非合法交易,回收商與收購商有義務退回贓物,回收商如已賣2萬元,而收購商手上之贓物已損壞,哪麼回收商必須還你17500元。勸你快與收購商聯繫,以保贓物之安全。...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1-26
你兒子一定很乖,是回收商叫你兒子回家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