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有權限開立駕駛人違規停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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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先生停車在瑞光路施行工程,停在紅線上,開單單位是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想請問停車處可以開立違規紅單嗎?有這樣的權限嗎?這2天已收到紅單900元,辛苦錢好心疼,請教有了解的人可以幫忙解答嗎?如果停車處沒有這樣的權限一樣是到台北市裁決所申訴嗎?麻煩各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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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ma avatarIrma2014-01-26
以下是台北市停管處的回答1.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規定: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之。因此,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所屬交通助理人員係依上述法律所賦予職權,執行違規車輛取締工作(無需警員陪同),開立違規停車告發通知單,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