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有權限開立駕駛人違規停車嗎 - 法律Tristan Cohan · 2014-01-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日前先生停車在瑞光路施行工程,停在紅線上,開單單位是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想請問停車處可以開立違規紅單嗎?有這樣的權限嗎?這2天已收到紅單900元,辛苦錢好心疼,請教有了解的人可以幫忙解答嗎?如果停車處沒有這樣的權限一樣是到台北市裁決所申訴嗎?麻煩各位囉!!法律All CommentsIrma2014-01-26以下是台北市停管處的回答1.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規定: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之。因此,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所屬交通助理人員係依上述法律所賦予職權,執行違規車輛取締工作(無需警員陪同),開立違規停車告發通知單,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Related Posts這樣沒有未來的感情要繼續嗎?通緝執行人進台南看守所還有感化院的問題急~請教初判表出來後如何釐清責任歸屬以及談和解事宜汽車與機車發生車禍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全額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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