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可否申請設立公司負責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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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債務人與銀行債務尚未清償完畢,設立公司當負責人會有哪些問題?已被銀行強制執行會不會影響公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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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11-07-31
公司法第三十條(經理人之消極資格)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  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者。  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三、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四、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六、無行為能力或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