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案件遲遲收不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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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先前在2013/2/6發生被圍毆案件,事情經過是朋友們唱完歌後,在馬路邊與對方一群人有爭執,之後對方踢我朋友的車,之後過去理論時,對方群眾直接動手攻擊本人頭部,後來警方到現場時才停止攻擊,對方還很囂張的說是誰打你阿,之後警方問話也請我去開驗傷單,當日就再去報警也說要提告了,但遲遲過了1年仍然未接到任何相關的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的通知,警方也通知對方與我聯絡要和解了,但我還是認為由法院去解決會比較好,事後的1年內不斷的問警方提告狀況,警方不是說送件了就是處理員警不在,警方總是跟我說他們送件了快了快了,對方感覺也是無所謂的過著自己的生活,沒有任何悔改道歉的意思,目前真的也沒有任何辦法再去了解進度了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這種案件超過1年是合理的嗎?該如何去了解狀況呢?這案件是否有被吃案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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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14-03-24
普通傷害罪從那天開始追溯期是6個月一但超過就失效了
有備案的話可以像警察機關或法院問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