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想請問大家,如果公司發現,會計侵佔了公款,且將我們須上繳國稅局之個人所得稅金10%,都佔為己有私用,並無幫我們代繳稅金,這樣我們可以告她嗎?如果可以告她,又該依據那一條法例來告她?因為她真的很可惡,連我們的勞健保,勞退金都動到,還一副毫不在乎的樣子!真的氣死人了!請個位版大們,如果有好的建議,請給予小弟一點方向!謝謝!(她是原住民,而且也沒財產,且房子也被查封,因為她也是在之前的公司盜用公款,所��
公司會計侵佔公款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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