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一下在申請失業給付期間,就服站不是都會開立介紹卡並請求職者寄回去嗎?我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就服站這個月介紹了一個工作機會給我叫我去面試,但他介紹的公司日薪700(月休4天,所以我自己算月薪18200)加上全勤1200元也才19600元而已,雖然18200比我申請的失業給付金額多一點點,但我因為薪資跟工作時數不成正比而拒絕了,並在回覆卡上勾選「薪資待遇不符(高於失業給付金額)」,但就服站卻打給我說勾這個選項不能請領失業給付��
就業服務站失業給付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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