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掛名負責人
公司已辦停業 停業起因電信費未到期也未繳款 因此欠電信公司錢
朋友收到法院支付命令需繳款
但公司申辦電信時是以公司名義而非個人名義申請
電信公司追討負責人
而負責人只是掛名
有辦法迴避責任嗎?
朋友有爬到文
http://goo.gl/O80Xw8
內容提到
「公司」在法律上是一個人(法人),負責人在法律上也是一個人(自然人),既然是不
同的人,因此公司欠錢原則上只能找公司要,不能要求負責人個人負擔。
以上這段話是否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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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辦停業 停業起因電信費未到期也未繳款 因此欠電信公司錢
朋友收到法院支付命令需繳款
但公司申辦電信時是以公司名義而非個人名義申請
電信公司追討負責人
而負責人只是掛名
有辦法迴避責任嗎?
朋友有爬到文
http://goo.gl/O80Xw8
內容提到
「公司」在法律上是一個人(法人),負責人在法律上也是一個人(自然人),既然是不
同的人,因此公司欠錢原則上只能找公司要,不能要求負責人個人負擔。
以上這段話是否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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